法次法向(法隨法行)詮釋的再斟酌
語法分析與語義詮釋 近日有友人打電話來討論關於《新雨》〈談龍樹的哲學〉之論諍,提到「法次法向」一詞的解釋並非像張慈田先生所說的「什麼時候該修什麼法,什麼煩惱用什麼法來對治」,並告知《萬行》雜誌有一短文專門談到這個問題,於是找到這份雜誌的第六十期(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日出刊)有「法次法向詮釋的斟酌」一文,作者署名「算沙齋」[1]。 這篇短文指出《大正藏•阿含部索引》的編者及《佛光大藏經•阿含部》註釋者 [2],將「法次法向」一詞拆解成「法次」「法向」是有待商榷的。作者引述《佛光大藏經•阿含部》註釋者對「法次法向」的兩處註譯:「法次法向(dhammanud—hammapatipatti巴)。十二因緣有先後次序,其他諸法亦有次有序,是名『法次』。『法向』是對向涅槃法。有為諸法是生死法,對向生死;若對向涅槃之法,則可離生死,向涅槃彼岸邁進。所謂『法次法向』,即是契合於法之先後次序,且對向涅槃之法。」「法次法向」,亦作『法隨法行』,依道(法)次第而行。」然後指出,「法次法向」應分析為「法dhamma法次anudhamma向patipatti」才對,並根據Childers氏巴英字典對詞頭anu—的解釋,將「次法」理解為「次等的法」。「法次法向」在《雜阿含經》中是「四須陀洹道分:親近善男子、聽正法、內正思惟、法次法向。」的最後一項,因此他認為「法次法向」的意思就是:「無論(主要的)法或次等的法,要證得初果,統統都要修習。」 算沙齋先生這篇短文所提出來的問題有兩個層次,其一是語法分析的層次,亦即「法次法向」這個複合詞究竟是由哪些單位組成的?其二是語義的層次,即這些單位詞各自的意義是什麼?組成複合詞後又是什麼意義?可以這樣說,第二層的問題是以第一層的正確性為基礎的;但第一層語法分析的正確並不保證第二層的語義詮釋一定正確。由於算沙齋先生的短文在語法方面並沒有提出為什麼不是「法次.法向」而是「法•次法•向」的確實證據,吾人無法只憑該文就能判斷二者的正誤;其次,在語義的詮釋上,他把「法」和「法次」概括為「整個法」,亦即這兩個詞合成一個窮盡的概念,而認為證入初果者要將一切法統統都修習,這並不符合解脫道的原理。因此讀了這篇短文之後,認為這個問題仍有進一步探索的必要。 依經論解決疑問 透過工具書的指引,發現在漢譯的阿毗達磨論書中,對「法次法向」(或譯為「法隨法行」)一詞,無論在語法層次或語義層次的問題,都可以有詳要確當的解決。 《法蘊足論》被認為是有部最早期的阿毗達磨,它在卷二中就對「法隨法行」提出了解析式的說明:「法隨法行者,謂涅槃名『法』,八支聖道名『隨法』,佛弟子於此中行,名『法隨法行』。……」[3] 以此為基礎,有部的根本論書《發智論》卷十八 [4] 的解釋完全延襲《法蘊足論》;《大毗婆沙論》是註釋《發智論》的,卷一八一 [5] 對此問題有更詳盡的說明。 《婆沙》卷一八一說:「如契經說『法隨法行』,雖作是說,而不分別云何『法』、云何『隨法』、云何『法隨法行』?」由此可見,雖然「法次法向(法隨法行)」這個術語常出現於契經中,但郤從來不曾給予解析式的說明,難怪會引生一些疑惑和誤解。 《婆沙》的同一段文字,對所謂「法」「隨法」的意義及二者之間的關係有很清楚的說明: 問:何故涅槃獨名為『法』、八支聖道名『隨法』耶? 答:於諸法中,涅槃勝故,生老病死,不能侵故,獨得『法』名。八支聖道,次彼、順彼,如王大臣,故名『隨法』。故契經說:『一切法中,涅槃最勝;有為法中,聖道最勝。』 然《舍利子讚學經》中說言:『具壽!法之隨法,所謂離繫。』 語法正謬 以此為依據,我們發現前述二家對「法次法向」的詮釋都有未盡之處。首先,如前所述,在「法次法向」中拆解出「法次」一詞,或如張慈田先生最近出版的新著《善知識訪問記》(圓明出版社),在對楊郁文、陳重文兩位居士的專訪中,都拆解出「法次法」這個術語,解釋為「修道有一完整的次第,一個法接一個法,次序不能顛倒……一個足跡接一個足跡;臨近兩個足跡,就是『法次法(dhammanudham-ma)』」[6],或「修行是必須一個法接著一個法的累積上去,而且相接的法與法之間,又有必然的連帶關係」[7]。這種拆解,首先在語法上就是錯誤的,因此隨之而來的語義詮釋之正誤當然也就不必討論了。因為從《法蘊》《發智》《婆沙》的解析來看,「法」和「次法」是兩個獨立的概念,拆解為「法次」或「法次法」都是不對的。 語義正解 其次,算沙齋先生在語詞的拆析方面與《法蘊》等相一致,但採取Childers的詮釋,將「次法」理解為「次等的法(lesser or inferior dhamma)」雖與《婆沙》所說的「依勝劣次第顯『法』『隨法』」有相似之處,但將「法」「次法」合成「整個法」,則對「次法」的語義顯然是一種歧出的理解。因為即使是《婆沙》所說的「依勝劣次第顯『法』『隨法』,法與隨法之間最主要的乃是一種符應的關係;在這個前提之下,才有所謂勝劣的對比。因此Rhys Davids和Stede氏合編、巴利聖典協會出版的巴英字典,就在三三七頁解釋「anudhamma(法次)」時,對C hilders的解釋不表贊同,認為或許譯為「符合於法、邏輯上隨順於法(in conformity with, in logical sequence to the dhamma)」會更符合於《尼柯耶》中的經句。這與《婆沙》的解釋:「次彼順彼,如王大臣,故名隨法。」是比較相近的。 本來討論到此問題已相當清楚,但發現《攝大乘論.無性釋》卷二的解釋更活潑、更具啟發性,有助於對此問題的進一步理解,它說:「法隨法行者,『所證』名『法』,『道』名『隨法』,隨順彼故。又,『出世道』名『法』,『世間道』名『隨法』。『行』者,行彼自心相續,樹增彼故;令彼現前,得自在故。此則說其修所成智。」[8] 亦即把「法」釋為「所證(即涅槃)」與小乘論書相同,但,把「隨法」釋為「道」或「世間道」,則與小乘阿毗達磨把「隨法」固定為「八支聖道」是更具原則性的。因為「八支聖道」固然是「道諦」的代表,但道諦本來就不侷於八正道;將「隨法」釋為能趣入無漏法的道諦,是更原則性、更活潑的解釋。此外,這段文字也點明「法隨法行」是「修所成智」,這樣對《雜阿含經》所謂「四預流支:親近善男子、聽正法、內正思惟、法次法向。」[9] 的意義就更明確了。──「親近善男子、聽正法」可比配「聞慧」,「內正思惟」可比配「思慧」,「法次法向」是「修慧」,而「修慧」正是邁向「無漏慧」──即證初果,成為預流──的前一階段。 同樣地,以「修慧」來界定「法次法向」,這樣,《雜阿含•二七經》:「於色(等五蘊)向厭、離欲、滅盡,是名法次法向。」[10]《三六四經》:「若於老病死(等緣起支)生厭、離欲、滅盡向,是名法次法向。」[11] 這兩段經文的意義也顯得十分明晰,因為修慧指的就是趣向無漏的狀態。 【註釋】 [1] 算沙齋,〈法次法向詮釋的斟酌〉,《萬行雜誌》六十期,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日出刊。據悉,「算沙齋」為中華佛學研究所德籍教師高明道先生之筆名。 [2] 即亦任教於中華佛學研究所的國內阿含學權威楊郁文先生。 [3] 《法蘊足論》卷二(大正二六•四六三中)。 [4] 《發智論》卷十八(大正二六•一○一八中下)。 [5] 《大毗婆沙論》卷一八一(大正二七.九一○下)。 [6] 張慈田,《善知識參訪記》,台北,圓明出版社,一九九二年三月版,二十頁。 [7] 同前註,八二頁。 [8] 《攝大乘論,無性釋》卷二(大正三一•三八六上)。 [9] 《雜阿含經》卷三十(大正二•二一五中)。 [10] 《雜阿含經》卷一(大正二•五下)。 [11] 《雜阿含經》卷十四(大正二•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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