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與現代禪的對話  訪談信佛人與深度對話  敬覆十方善知識的法談信函


 信佛人請釋禪瑄代打字,在「信神」留言板的留話

信佛人


文維小姐:

  上次多謝妳的轉達,使我們順利連絡上,再次謝謝妳!這一次,是否可以再度勞駕妳代為轉達?我的心情:

(一)由衷仰讚「因信稱義」之福音!

(二)「不再是我,乃是基督。」讓我感動!

(三)「衪必興旺,我必衰微。」讓我歌泣!

(四)身教重於言教。我和很多朋友被主內弟兄姊妹的實際言行,以及那沈潛的「萬人之上的自由和萬人之下的僕人」之靈魂,深為驚撼!這是在自己有限的經歷中,極為罕見的!

(五)您「對『至高者』同樣有的謙卑,」之一句,讓我感到無限親切!

(六)「我也是地獄種子」不知是否類似「我們都是罪人」?我目前還無法確定。

(七)「真好啊!人世間一切都沒有我的份。」我以這樣的心情,很自然的讚美主,感謝主。阿門!

您永遠的友人(或弟兄)寫於靜養中(2000.08.19)


敬覆現代禪

我摯愛的永遠的朋友:

      SHALOM !

  謝謝您 2000.08.16.22:002 的 email。的確,真讓我領受無比的溫馨。因為您願意與我作永遠的朋友,真是給我好大的安慰與感動。在之前,與貴禪團的對話至第四篇,我仍深切地在禱告當中,求 神幫助我,祈願 神的愛繼續在我們當中運行;好彌補我個人的語拙言鈍,修飾我自身老我流露出來,不意造成對別人的傷害。還好,感謝 主, 主讓我在您身上看見了柔軟與含容,謝謝!

  8月17日於貴禪團的一席訪談,回程當中及歸來之後,我們仍一直沈浸在彼此對話,充滿 神愛的亮光照耀當中。全體「信神」的同工除了分享我們如獲親情般的喜樂,也同聲歡喜為同根生的弟兄姊妹們繼續禱告。祈願我們的 主,祂的豐盛、榮美不斷地澆灌、賜下,叫我們一同領受、慶賀 神的恩慈。

<敬覆 2000.08.19/05:255 之 email>

  關於「我也是地獄種子」與「我們都是罪人」是否類似的問題,提出幾點個人的思考——

  關於罪,佛教的說詞是:

  《地藏菩薩本願功德經》有云:「閻浮提眾生,起心動念,無不是罪,無不是業」,即謂眾生的心意念充滿了罪性因種。《百法名門論》更有細分的名相,以煩惱為總名,細名有「貪、瞋、痴、慢、疑、不正見」六根本煩惱,「忿、恨、惱、覆、誑、諂、憍、害、嫉、慳」十小隨煩惱、「無慚、無愧」二中隨煩惱、「不信、懈怠、放逸、昏沈、掉舉、失念、不正知、散亂」八大隨煩惱等來詳述人之罪。這些罪因的造作,使凡夫之所以為凡夫,成為不斷在生死輪迴當中,招致苦報,不得出離的因素,又稱惡業因。

  「我也是地獄種子」:

  在佛學思辯領域裡,有「唯識學」以「種子說」來闡述因果法則。據《阿毘達摩論》所言之「因緣論」;謂一切有為法之生起,憑藉有「四緣(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係從「果」之產生而考察各種因之生、緣;因是「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所有眾生八識心田中,含藏一切善惡種子、十法界果報之因種;即從最上「佛之種性」(眾生都有佛性)至最下「地獄種子」,四聖、六凡共十種。因此以造作諸惡業因者得三惡道報,造有相福德生人天,解脫淨行超三界。眾生所以沈淪三界苦海,是因沈迷、染著,故欲出三界輪迴,須有「出離心」;《雜阿含》以「苦、空、無常、無我」教導薰修「厭離心」為出世之根基。整體佛法幾乎就是「因果法則之道」。《法華經》謂:「諸法十如是,如是相、性、體、力、作、因、緣、果、報、本末究竟」。佛有「佛相」當然具備佛之相、性、體、力、作、因、緣、果、報、本末究竟。所以當佛告訴說:「眾生都有佛性」,為苦難的凡夫眾生,真是帶來鼓舞,於是因眾生都有佛性,所以都是可以成佛,又開啟了成佛之道與成佛的自我期許。於是八萬四千法門,有「就果還因」的觀相修、「藉假修真」即空、即假、即中的一心三觀,及懺悔業障的禮懺法……等等。

 「眾生都有佛性,………,都可以成佛。」從「眾生都有佛性」到「都可以成佛」這中間的過程,被佛陀開示的很多很多法門填滿了,聽得凡夫眾生如痴如醉,心中真是「法喜充滿」,一時忘掉了「我也是地獄種子」的現實。

  這如痴如醉的盲點是:「眾生都有佛性,如何怎地成為凡夫?」。

  這個問題被回答說:「凡夫果是因有凡夫種。」於是緊接著問:「如此要凡夫如何修出佛種來?」再聽到的回答是:「佛種從佛緣起,所以要效法佛陀修行」。一般說來,學佛人心中的疑問到此很容易滿足,而劃下句點,不疑有他,還是老實修行吧!

  「眾生都有佛性」,換個角度來思考吧!

  :「請問凡夫自己能掌握「佛性」的著力點為何?他如何能避免錯用其他九法界的因種?若凡夫自己能掌握佛性,他還稱為是凡夫嗎?」

  :「現在佛是佛起始為凡夫,學效過去多生多劫佛修行的,過去佛又學效過去過去佛修行的。如是往前推,當有第一個首先覺悟佛性的。如此是否與佛法的時間觀「無始無終」相違?」

  關於罪,從「聖經」經卷章節給與的啟示、思辯是——

  罪就是腐敗,因此它就發酵了貪瞋痴等惡行;如沼澤發散出瘴氣,所以罪在人的現況是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 3 : 23)

  《創世紀》記載:本來 上帝造天地萬物,都是 上帝看為美好的。 上帝造人是照著 祂的形象和樣式造的,並且要將 祂所造美好的萬事萬物賜給人治管。但因亞當犯了罪,從此人就受了咒詛,活在罪惡與勞苦、擔負之中。

  曾經這樣敘述,不信主的人,很多就問說:「上帝有本事,何以會造出有罪的人?」

  聖經告訴我們——「我所找到的只有一件,就是神造人原是正直,但他們尋出許多巧計。」(傳 7 : 29)

  所以需要闡明的是,在基督信仰裡,關於「罪」的思考理路是——

1、上帝是創造者,人是被造的: 創造者是全部,被造的是極小極小部份。

雖是極極小部份,卻有上帝全然的愛;「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神說: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創 1 : 26-29)

2、這極極小部份、被造的人,被撒旦(化身蛇)蠱惑了:

「耶和華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對女人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喫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麼﹖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喫,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神曾說:你們不可喫,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喫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喫了,又給他丈夫,他丈夫也喫了。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纔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天起了涼風,耶和華神在園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聽見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裡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神的面。耶和華神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那裡﹖他說: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藏了。耶和華說: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喫了我吩咐你不可喫的那樹上的果子麼?那人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他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喫了。耶和華神對女人說:你作的是甚麼事呢?女人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喫了。耶和華神對蛇說:你既作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喫土。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又對亞當說: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喫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喫的那樹上的果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纔能從地裡得喫的。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喫田間的菜蔬。你必汗流滿面纔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創 3 : 1-19)

  上帝將所有 祂所造為好的都要給我們,又豈會計較人多吃了一棵果樹,更不會怕我們眼睛明亮,有智慧。重要的是 神與我們人立約,是要保守我們與 祂永遠的關係,獲有 祂永遠的賜福。

  所以人的始祖亞當被迷惑的是,他撕毀了與 神的信約,從此人自己就害怕,便就藏在園裡的樹木中,躲避 耶和華神的面。人離棄了 神,人就要敗壞了;亞當的第一個後代該隱顯現了一個很重的罪行-殺死兄弟亞伯。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 5 : 12)

  但是 神仍然要愛人,不放棄挽救人,仍然在尋找失喪的人, 祂到如今一直向著人說:「你在那裡﹖」於是 神賜下 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來幫助人與 神恢復和好關係。因為人在罪的咒詛當中,再多的努力,縱然攀登到最高聖母峰,走的仍是地上的路。天如何高過地面,神的意念高過於人,神國的路只有 神的獨生子 耶穌基督纔知道。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認識他,並且已經看見他。」(約 14 : 6,7)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從下頭來的,我是從上頭來的;你們是屬這世界的,我不是屬這世界的。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約 8 : 23,24)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 6 : 23)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 4 : 12)

  以上列舉幾節聖經經文,來明白在基督信仰裡對「罪」的詮釋及拯救之道,和佛教對「罪」的懺除或「佛性」的觀照是不一樣的。

  《觀普賢菩薩經》有云:「我心自空,罪福無主,一切法如是」。《維摩經》入不二法門品云:「罪福為二,若達罪性,則與福無異」所以「覺此佛性,本自清淨」,自諸法實相之理而言,罪與福皆無定實之主,均屬平等空寂。

  「不再是我,乃是基督」不是佛法所謂的個人修成「無我」的高意境,它仍然有我,「虛己」乃是為了讓 耶穌基督完全的掌權和引領。因為屬修成「無我」的高意境,對基督徒而言,恐怕會有的危機是造成「自義」。「自義」會讓人走上離棄 神,不信 神的不歸路,得不著「因信稱義」的恩典(神白白、無條件的賜下復活、永生)。

  「祂必興旺,我必衰微」,這當中基督徒心中的卑微,沒有半點美德的竊喜;仍然認知自己祇不過是「蒙恩的罪人」;我們說要衰微,是向罪說永別; 主的興旺是為得著 祂生命的永活。

  說實在地,佛教真修行人,有很多修養、操守真是叫人敬佩,他們發大願,真實有關懷人類的善舉、悲行。甚而有的人一生持戒嚴謹,過著刻苦律己的淨行生活。修淨土法門者以「一句佛號罪滅河沙」,「佛號如清珠,投於污水,污水不得不清」,來同時懺罪又薰修佛行,達成他們有如過濾水,如純淨水般的生活。好比將一粒明礬投入污水中,污水中的雜質自會沈澱,而分出淨水來,所以我說佛教修行人如「淨水」。但是這是在不動時如此,再攪動之時要,求行、住、坐、臥都能清淨,那能有幾成的把握呢?又或為眾生擔負重責大任者,雖然修煉工夫到家。時時在動亂當中能分出淨水,超然的精神、情操,鞠躬盡瘁、死而後已,於己從不關心,卻不知已累積了好多汙物在極深極深之處,而不自知,不知算不算究竟?

  「因著信,基督徒是全然自由的萬人之主,不受任何人管轄。因著愛,基督徒是全然順服的萬人之僕,受一切人管轄」,並非說基督徒有特別沈潛靈魂的啟發。重點是「因著信,要完全順服於 神」,「因著 神的愛,聖靈在我們裡面餵養」。基督徒若有半點聖潔,不是個人修為的境界,而是見證 神愛的恩典,見證 主的「活水」;有時在那些軟弱的人,反要顯得 神的愛更多。有自恃聰明者,反要變得愚拙了。所以說基督徒的福氣是信主耶穌有「永生之道」,白白得著生命的「活泉」。

  基督徒感謝 主,感謝 神讓他在人世間有份;有服事 神的職分;有分享 神榮耀的喜樂份。真好啊!讚美 主!

  親愛的我永遠的友人,祇因為認定您是真實為追求真理的人,所以不希望不必要的奉承阿諛,來混淆宗教的義理。聖經上說:聖靈體貼聖靈。真實在基督理;纔能與 神同在,得到 神賜下的智慧、亮光;暸解 神話語的精義。言語中多所冒犯,相信您必能明白我的誠意,請見諒。謝謝!願 上帝的榮光照耀您!願 主耶穌的恩惠常與您同在!願 聖靈的感動常帶領您我與 神的交通!

新竹中華信義神學院,傳統信仰與新興宗教研究中心 2000.8.25


義學與修證並重,方能為中國佛教注
入活水源頭,延續漢傳佛教之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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