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與現代禪的對話 訪談信佛人與深度對話 敬覆十方善知識的法談信函
敬覆中華信義神學院宗教研究中心 信佛人
您e-mail給我的鴻文我已先拜讀一次。對於您文中的指教,由於賤軀近日不適,且尚有一些必須即時處理的庶務在身,因此恐怕無能全面回應您的指教。關於這一點,請多包涵。 底下,只是將我的心情和幾點感想,向您傾吐,並請繼續給予指教,則不勝榮幸: 一、我內心充滿感謝、喜悅和平和,可是我非常了解這絕不是我的能力所致,它應來自不可思議的神秘力量,卑微渺小的我,感到此生何其有幸,覺得一股不可思議的神秘力量在我心中湧動著,衪促使我邁向隨緣、柔順的境地走去。 二、截至目前為止,我知道自己完全沒有能力評論基督神學;不僅如此,在我內心深處也隱約自覺:此生應無可能去臧否天主信仰。至於為什麼呢?說實在,我也不知所以,那只是一種親切的感覺。 三、拙文〈感謝主,讚美主〉對天主信仰的讚歎,其實有很多保留。這是因為顧慮身處佛門,倘若極其全部的感受讚歎天主信仰,恐怕會引生少部份佛教徒的誤解——儘管在我心�堙A對天主信仰無限的親切和喜悅心情,絲毫不感覺有任何牴觸於我得自佛陀緣起無我教說的啟示。 四、您鴻文中有二段話,是我特別讚歎和喜悅的,那就是:「信靠的是神的恩賜。所以更別說有修行,只是因著『信』。」「懇求神的愛繼續在我們當中運行。……求神讓我們經歷,在我們這些軟弱的人身上,要更顯出祂的愛更多。阿門!」 五、我時常引前人所說:「名字有何妨,叫做玫瑰的,取其它的名字,依然有芬芳。」如果我的心情,可以被部份佛教徒理解的話,面對您,或許我會很感動而掉淚的說:「感謝主!讚美主!」 最後,我很感謝貴宗教研究中心的來函和指教,用佛教的語言,我誠懇地說:「願三寶永遠加被您!」 現代禪 信佛人 敬覆 再回應現代禪信佛人在「信神」留言板的答覆文章 本中心同工一齊禱告、祈求,願 神祝福李元松老師身體早日康復。奉 主耶穌基督的聖名,阿門。 回應:文中李老師引前人所說:「名字有何妨,叫做玫瑰的,取其它的名字,依然有芬芳。」 華嚴經、十地經謂萬有事物具足六種相;即總相、別相、同相、異相、成相、壞相。又作六相緣起說;謂六相相互圓融而不相礙;六相關係可分為體、相、用來說。總、別二相是緣起之體德,同、異二相是緣起之異相,成、壞二相是緣起之義用。另據五教章通路記卷二十七載,緣起法有圓融與行布〈差別〉二大義,其中總、同、成三相屬圓融門〈三相圓融〉;別、異、壞三相屬行布門〈三相行布〉。但是表無差別之圓融,並不離表差別之行布,即行布不離圓融,圓融不離行布,故說圓融即行布,行布即圓融,於此成立無盡法界之緣起。 1、總相:花園,有很多種類美麗、芬芳的花;有玫瑰、茉莉……等等同在花園裡。 2、別相:叫做玫瑰的、叫做茉莉的,等等個別有不同名字。 3、同相:玫瑰和茉莉……等,都散放令人舒爽的香氣。 4、異相:玫瑰和茉莉……等,外相、香味各異。 5、成相:玫瑰和茉莉……等構成花園美好的景象。 6、壞相:玫瑰和茉莉……等各守其本相,各自為用(散放各自特有的香)。 佛法謂諸法皆具此六相而互不相礙,全體與部份,部份與全體皆一體化,圓融無礙。故因此結論:「名字有何妨,叫做玫瑰的,取其它的名字,依然有芬芳。」即「名字有何妨,叫做『佛』的,取其它的名字,依然有芬芳。」並類推「名字有何妨,叫做『耶穌』的,取其它的名字,依然有芬芳。」 因為萬法共體互存;有總、別,有同、異,有成、壞;「緣起無我」,即刻圓融無礙。 感謝李老師,如此以佛陀「同體大悲」的包容精神,稱「佛」,稱「耶穌」皆無妨,皆有芬芳。而我卻仍是要堅持「佛是佛,耶穌是耶穌」,似乎就顯得不通情達理了。然而基督徒都會堅持只有奉「耶穌」之名,實有其充分必要的理由;必要的條件是順服聖經的明示——
充分的原因是—— 1、上帝親自證明耶穌是 祂的獨生愛子: 「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 3 : 17) 「我是為自己作見證,還有差我來的父也是為我作見證。」(約 8 : 18) 2、父認得子,子認得父—— 「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並且我為羊捨命。」(約10 : 14,15) 「那時,耶穌在殿裡教訓人,大聲說:你們也知道我,也知道我從那裡來;我來並不是由於自己。但那差我來的是真的。你們不認識他,我卻認識他;因為我是從他來的,他也是差了我來。」(約 7 : 28,29) 3、父子常同在—— 「不是我獨自在這裡,還有差我來的父與我同在。」(約 8 : 16) 4、子遵行父的道和教訓,討 祂的喜悅—— 「你們未曾認識他;我卻認識他。我若說不認識他,我就是說謊的,像你們一樣;但我認識他,也遵守他的道。」(約 8 : 55) 「所以耶穌說: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是基督,並且知道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作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那差我來的是與我同在;他沒有撇下我獨自在這裡,因為我常作他所喜悅的事。」(約 8 : 28,29) 5、子彰顯父的榮光,將 祂表明出來——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 1 : 14) 「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 1 : 18) 因此結論,在此鄭重聲明 :「天主信仰,耶穌基督的救恩」是獨特的——
又神學與佛學的思辯方向是相當迥異的(容後再進行對話) 抱歉!回絕您的好意了。 在李老師的文章中說: 一、我內心充滿感謝、喜悅和平和,可是我非常了解這絕不是我的能力所致,它應來自不可思議的神秘力量,卑微渺小的我,感到此生何其有幸,覺得一股不可思議的神秘力量在我心中湧動著,衪促使我邁向隨緣、柔順的境地走去。 二、截至目前為止,我知道自己完全沒有能力評論基督神學;不僅如此,在我內心深處也隱約自覺:此生應無可能去臧否天主信仰。至於為什麼呢?說實在,我也不知所以,那只是一種親切的感覺。 於您的話語,我內心感受一種同一血源的感動。卑微如我,也不好在此枉下定論。喜的是您有開放、豁達的胸懷之外,更叫人讚嘆的是,您是這麼的謙卑;讓我們的對話有很大交流的空間。相信只要有心努力,您將幫忙我找到這兩種信仰的共通處,所以於此文回應,先說明白它們的「別相」(雖然目前在主裡,我不認同「總相」;「神是神,人是人」,神與人不能畫等號,不可說為「同體」),希望有一天我們能理出您、我,人的同相、異相、成相、壞相。 以 馬 內 利 新竹中華信義神學院,傳統信仰與新興宗教研究中心 20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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