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與現代禪的對話  訪談信佛人與深度對話  敬覆十方善知識的法談信函


 感謝主,讚美主

信佛人


  很久以來,我對天主信仰就十分讚歎。曾經,我的女兒也蠻勤快地跑去參加基督教的團契,而我都持鼓勵的態度。為什麼我對天主信仰這麼有好感?如果從佛教一般的眼光來看,「上帝」不正是無因生的自性存在嗎?「獨一的真神」不正是佛法所說的「梵我」嗎?崇尚中觀見的我,何以對天主信仰情有獨鍾?

  回答這個問題說來話長,簡單的說,我的理由如下:

一、我不認為佛教一定不允許「上帝」的觀念,卻認為佛教不允許的乃是「為了維護自己的『真理』,不顧他人的感受和死活」。

二、儒家尚且有「事以利人皆德業,言堪相贈即文章」,何必一定曰「佛」呢?

三、我信受奉行佛陀「緣起無我」的教義,不會去主張上帝的學說和信仰;不過,我不敢妄自尊大認為自己有能力裁判「上帝是不存在的!」

四、人生如苦海,悟道解脫對某些人雖說不難,但對絕大多數人而言,此事的確不易!說實在,我希望他們的上帝真的存在,真的給他們最後的救贖。

五、天主信仰,有六項讓我格外讚歎。(一)教會制度健全,以歐美現代文明為基礎的教團;(二)深濃的博愛精神,無數人默默奉獻一生,溫暖人間;(三)教義單純,相對於佛教比較不需要「神」的代言人(如喇嘛、上師、禪師、法師……),任何子民都容易直接和神溝通往來;(四)在他們的信仰體系,修行很好的人,仍然謙卑地奉侍主,喜悅的自稱是神的僕人;(五)尤其難得的是,一切榮耀都歸主耶穌、上帝──就此而論,已符應一部份無我的精神;(六)明顯地廢棄對自我的依恃與傲慢,投向不可思議的上帝的懷抱,頗具他力信仰內涵。

  以上,我對後三項格外感動。在佛教界這些年,我很了解對一個修行人或宗教師而言,「以僕役為樂,專心服侍主人」、「一切榮耀絲毫不歸於自己」,以及「知道自己實在卑微,心中懷抱皈依神佛之念」,這三項是很難做到的!反之,我們可以說,佛教如果有什麼重大流弊的話,應該都跟背離這三項宗教涵養有關連。

信佛人(2000.06.12)


回應現代禪信佛人一篇在「信神」留言板的文章
〈感謝 主!讚美 主!〉

  李老師果然寬宏大量;既然如您所持「不允許為了維護自己的『真理』,不顧他人的感受和死活」的態度,在此斗膽進一步懇請您,不妨就以下所提的幾點建言,再作思考——

壹、 

  一、 就佛法所說的「梵我」(參佛光大辭典)的尋思:

  1、 梵Brahman;意譯寂靜、清淨、離欲;為印度正統婆羅門教思想之最高原理。據梨俱吠陀之記載,梵為最上神,是由祭司支配者演變為宇宙之創造神,為宇宙生成之原理。又據梵書文獻之創造神話中,為形成新的萬有根本原理,於是融合以上諸原理、演成生主(梵),為被崇拜的根本神格。初時,梵,意指吠陀之讚歌、祭詞等,同時被視為其本質即神祕之力量。自吠陀至上、祭祀萬能之梵書時代以降,成為世界根源之創造原理,被視為生主之創造物之一;爾後兩者又被視為同一。其後,生主作為人格神之色彩淡薄,逐漸為單純之世界原理而存立,隨著梵之崇拜興起,「梵」代替生主為世界萬有之原理,而生主被視為依存於中性原理本有之梵,並位居其下位,遂以「梵」為主體,展開宇宙創造說。宇宙之最高原理「梵」成立後,對之深深探究與思索之結果,確立梵與我一體化之「梵我一如」說;謂宇宙根本原理之梵與個人本體之我,同一不異之思想。據此根本原理,一切萬物依一定順序發生。人類乃至一切生物之靈魂,從其業力而有各種形式之輪迴;從此輪迴中求解脫,即是人生最高目的。此為奧義書梵神論哲學之中心觀念,遂成為貫通印度宗教、哲學思想之根本思想。

  2、 梵天,印度思想將萬有之根源「梵」,予以神格化,為婆羅門教、印度教之創造神,與濕婆梵、毘濕奴梵並稱為婆羅教與印度教之三大神。

  3、 梵天,在印度,至佛教將其列為色界之初禪天;一般分為三種,即梵眾天、梵輔天與大梵天,總稱為梵天。其中大梵天王統御梵眾之人民,梵輔為輔弼之臣。佛教又以梵天王與帝釋天同為佛教之護法神;佛曾謂其升忉利天為母說法,下降此世,梵王為佛之右侍,持白拂。大梵天王;身長為一由延半,壽命一劫半,住於梵王宮;每逢佛出世,必最先來請佛轉法輪。由以上所述,可知「佛法所說的『梵我』」,源自印度早期的「梵」,並將之重新定位;承襲印度舊有「梵天」之名,予以新的詮釋和安排。

  二、 對 上帝的認識——

  1、 當據「聖經」;舊約、新約;全本六十六卷所載來認知,最忌斷章取義。

  2、 就以您尊重基督徒的感受的態度,相信也必然尊重他們所認知和敬拜的 神。

  3、 基督徒敬拜的神,是同時俱備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的 神;祂,聖潔、公義、良善、信實、慈愛、恩惠、和平、誠實、忍耐;對人施行創造、維持、帶領、救贖、管理、審判、賜恩、體恤、供應、安慰。祂,從遠古以至今日,行在人類的「通史」,而其他的神、佛只見「斷代史」。

  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的 神:

  1) 聖父上帝是造物主——是「起初,創造天地」、「自有、永有」、「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出 3 : 14)

  「主神說: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阿拉法,俄梅戛:是希利尼字母首末二字), 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啟 1 : 8)

  2) 聖子耶穌——人類的救主;道成肉身,勝過死亡,賜下永生: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 3 : 16)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約 1 : 1,2)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羅 6 : 4-11)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一切都是出於神;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神使那無罪(無罪:原文是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 5 : 17-21)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或作: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我們又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羅 4 : 25,羅 5 : 1,2)

  3) 聖靈——聖基督教會,聖徒相通,罪得赦免,肉身復活,並且永生:「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蹟、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來 2 : 4)

  「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然而,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 8 : 9-11)

  就以上簡述幾點,以聖經對 上帝的認識,比對佛教所述教內認知的「梵天」,兩者是絕對不能劃上等號的。 

貳、

  「無因生的自性存在」之辯: 

  佛法名相有它在佛學思辯系統的詮釋和了解;「以經解經」;在東晉,釋道安,對當時過度以中原文化思想對傳入佛經的翻譯和容受,特別提出了呼籲;而在基督神學裡也是如此地要求「以經解經」。

  佛教與基督信仰會有很好的對話;可就某一個主題,因個別信仰(有信仰思想背景作憑據)的不同,提出個別不同之觀念及處理態度;兩者的共通和差異性即立見分曉。例如;個別提出對「愛」、「人的價值」、「婚姻」、「罪」……等等的思考,或在生活中遇到問題的處理態度。

  基督信仰不能用答覆「無因生的自性存在」的是或不是來認識。從聖經對上帝的認識是:

1、 上帝是一切的第一因:

「起初,神創造天地。」(創 1 : 1)

「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六日。天地萬物都造齊了。」(創 1 : 31,2 : 1)

2、生命的因果律法;即上帝的信實、良善、正直、公義、慈愛;主耶穌的成全神國的義;聖靈的果。

摩西說:「我要宣告耶和華的名;你們要將大德歸與我們的神。他是磐石,他的作為完全;他所行的無不公平,是誠實無偽的神,又公義,又正直。」(申 32 : 3,4)

「神是信實的,你們原是被他所召,好與他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一同得分。」(林前 1 :  9)

主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 5 : 18)

「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來 10 : 1)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加 5 : 22)

「在各樣善事上成全你們,叫你們遵行他的旨意;又藉著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裡行他所喜悅的事。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來 13 : 21)

參、 

  李老師信受奉行「緣起無我」的教義,自然是「屬佛法的歸於佛」。又言:「儒家謂:『是以利人皆德業,言堪相贈即文章』,何必一定曰『佛』?」正是歷代以來中國儒人對佛學詮釋、禪觀應用的寫照。這當中存在「天人合一」的智慧內涵,有多少是中國遠古天道思想的承襲;如同印度在佛教以前的「宇宙之創造神」演變為「宇宙生成之原理」的觀念,影響所及。致使後來的宗教在「有神」與「無神」信仰產生交替、變革與混淆。因此縱然自認不會主張上帝的學說和信仰,也不能完全否決自己內心中早有 上帝的道存在。

  「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原文是永遠)安置在世人心裡。然而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傳道書第三章十一節)

肆、 

  感謝主,李老師說:「不敢妄自尊大認為自己有能力裁判『上帝是不存在的』!」。可否請教您對「上帝存在」的保留態度是甚麼?

  因為佛教若把「上帝」視為「梵天」,認定「上帝」的存在是屬三界輪迴的色界初禪天。就是給「上帝」存在定了位;只是這個定位的詮釋是;存在於輪迴無常中。亦是說『上帝是不存在的』這話中「不存在的」,是指被解釋為「創造者」的不存在。那麼李老師說:「不敢妄自尊大認為自己有能力裁判『上帝是不存在的』」是否不否定那名為「創造者」的存在?

伍、 

  李老師您說:「說實在,我希望他們的上帝真的存在,真的給他們最後的救贖」。

  感謝主!讚美主!相信真是有聖靈的感動,打開了您追求「永生」盼望的出口,如聖經所言:

  「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約翰福音第三章,二十一節)

陸、 

  李老師謂天主信仰,有六項值得讚歎之處;可見老師對建立「教會制度健全」的理想,也不正是「現代禪」革新傳統佛教的方向嗎?

  至於您說的「博愛精神」,「修行很好的人,仍然謙卑地奉侍主」,信主的人未見引為自豪;「博愛精神」不是信主的人專有的,信靠的是神的恩賜。所以更別說有修行,只是因著「信」。事實上佛教修行人付出的努力和辛勞,屬個人道德或行在眾人面前的善行、義舉或默默耕耘的,實在很多,或更多。

  感謝主,今天的對話,彼此都沒有意圖要攻擊對方,懇求神的愛繼續在我們當中運行。人微言輕,措詞若有不當之處,還請見諒。求神讓我們經歷,在我們這些軟弱的人身上,要更顯出祂的愛更多。阿們!

新竹中華信義神學院,傳統信仰與新興宗教研究中心 2000.6.20


義學與修證並重,方能為中國佛教注
入活水源頭,延續漢傳佛教之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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