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婚姻觀
世間的事情,表面上看起來很簡單,可是如果深入探究的話,即生活中很微小的事,往往也蘊藏著深奧的道理。「因緣」是一個網狀的因果體系,可謂牽一毫動全身,一個單純的問題,一旦深究起來,都可發現其背後是由無數個問題促成;並且一個問題的出現,也常影響到其他問題的相繼產生。尤其是佛教及婚姻這兩大課題,牽涉的問題更廣泛,所以我只是以一個佛教徒的身分,主觀地抒發個人對於婚姻的看法而已。 佛教的根本理趣 在進入主題談述佛教的婚姻觀之前,我想首先對佛教的根本理趣——「涅槃」作個說明。這種說明有兩個必要,第一,佛教最終的目的乃為了引導人們趣入涅槃。第二,人類一切的痛苦都源自昧於涅槃,以致產生無邊的苦惱。如果我們能夠深入瞭解佛教的根本理趣「涅槃」的話,則不僅可以化解一切的熱惱、憂怖,同時對佛教各種義理,也才能有扼要的掌握,舉一全收、通達權實、明辨了不了義,所以先說涅槃。 佛說:「緣起甚深極甚深,緣起之寂滅性(涅槃)倍復甚深極甚深。」「緣起」是指一切存在、延續的人、物、理、事,包含時間、空間、精神、物質、運動(「三世輪迴」也是一種運動現象),以及事物的理則和定律(「因果業報」也是一種定律),這一切皆基於一定的原因和次第所形成。「緣起之寂滅性」則指向這存在、延續的一切法的本性——粗顯的是生滅無常、遷流不住,充滿痛苦、缺陷和不安;深刻些的是虛幻不實,就如同夢境、空花、水月、陽焰、海市蜃樓;而最極幽隱的是寂靜無生——涅槃。 何謂涅槃 涅槃一向被稱為不可言說,唯有透過無常、如幻的觀行乃能親證,不過古來印度的菩薩和中國的禪師,也有發自涅槃的甚深體驗,方便的開示涅槃,直指本來。茲就個人的體驗略作說明: 涅槃是指一一法的本來面目,一一法的本來面目原本皆全體展現著,如如不動、各安其位。但人類有情由於情見深重、染著心強,每每於不可說、不可思議,唯能默覺的如如之境上強加分別,之後再於自已虛妄心所增添的分別境上,產生迎拒愛憎,故而引生無邊苦惱。例如:雙手合掌之一事,此中本沒有「雙」「手」「合」「掌」之假名,也沒有「雙手」、「合掌」可說,更不應該於合掌之一事,生起「神聖」、「莊嚴」的妄想(「罪惡」、「迷信」的想法也是妄想),因為這一切都只是我們自已說的,自已心所生的分別,其實它只是這樣而已——唯能默覺、靜觀。人類為了彼此溝通訊息、表達思想感受,當然可以在如如之境、不可說的涅槃(也是暫且安立的假名)上,賦以符號、標誌定名稱,但應該充分自覺,這只是人為施設的名相而已,不應日久生情、產生執著。「一即一切」,一法如此,一一法莫不如此。修行人倘能於苦樂順逆的現實人生中,一切時地都正念分明,不為自己所欺、不被世間一切名相所騙,那麼工夫純熟自能獲得解脫,體現如如不動、不生不滅的涅槃。同時對於人類有情如何從輪迴中趣向苦滅之境的原理,也將有扼要的掌握不必依賴他人。 佛法雖說有八萬四千法門,但都只是應病與藥,為的是引導眾生止息顛倒夢想,你執著常,便為你說無常;你執著無常便為你說常;你執著非常非無常,便為你說亦常亦無常。但到底所說的都只是假施設,其實無法可說!經上云:「若有人說如來曾經說法,即是謗佛。」又說:「為可度眾生,故說畢竟空。」連被視為佛教獨特標誌的空,也只是對治煩惱的工具,凡此等等無非說明所有的語言、文字、思維、感受都是虛幻不實的,之所以講出那麼多的法,只因不忍心。所謂「黃葉但止小兒啼」,如果小兒——人類有情沒有顛倒夢想的話,那麼修行人豈會饒舌欺誑眾生!? 從空性的立場來看婚姻 從涅槃的立場,來看人類的婚姻,其實婚姻當體即涅槃。龍樹菩薩說:「諸法從本以來皆涅槃相。」大乘經論及禪典之中也處處向世人明示「溪聲盡是廣長舌,山色無非清淨身」、「鬱鬱黃花無非般若,青青翠竹盡是真如」的理趣。無奈吾人業障深重,寧願相信同是無明眾生的眾多凡夫之言,而不願相信千千萬萬的聖者之語。每於如如之境本無青黃的法性上,謾造文章。即以情慾而言,其實情慾本身有何咎呢?我們認為情慾不好,甚或產生排拒、罪惡之見,難道不覺已經背離「緣起即空」的精神,以及佛教無瞋的原則了嗎?般若經云:「真如法門不捨一法,若捨一法即是謗佛。」從般若的立場來看,遍一切法都是藥,也遍一切法都是毒,端看是否運用得當。「砒霜」倘若使用適當,一樣可以成為仙丹活命藥;「糞便」如果置於林園花圃,便可長養萬物!砒霜、糞便尚且如此,何況是情慾豈有絕對是不祥物之理?慾界眾生比較嗜欲,固然是事實,但嗜慾重只是障礙聖果的證得,卻不是生死輪迴的根本,生死輪迴的根本乃是自性見的戲論——於如如之境生起虛妄分別,復於虛妄分別境上產生執著。這才是眾生輪迴生死的根本原因。 如果稍有情慾便無法證得菩提,那麼佛陀現在也還是生死凡夫。試問:佛陀有沒有慾呢?如果佛陀沒有慾,那麼他肚子餓吃飯是不是食慾?身體寒冷披一件衣服、腰酸背痛請阿難尊者替他捶背,是不是慾呢?其實生活上例如:手被開水燙到立即縮回來、口渴想喝茶水、走路避開坑洞……等等,廣義言之都是慾。雖然很明顯的,佛陀必然有種種慾,但卻不妨礙佛陀成為佛陀。因為慾之有無並不是成為聖者與否的關鍵,而應是「明」與「無明」的問題,也就是有沒有顛倒夢想、有沒有覺悟才是聖凡的分水嶺。本來這種見解並無新意,而是佛教經論、大乘禪典中隨處可見的義理。可惜「大唐不是無禪,而是無師。」今日佛教的傳播者,常見的是自己昏昧不見法,卻言經上所說乃上上根機人所修,今人絕對不適用。殊不知佛不為佛說法,三藏經論原本就是以娑婆世界的眾生為當機,倘若吾人對經上所說,只可聽聞理解,卻不可信受奉行的話,那麼佛菩薩、祖師大德們,又何必為吾人直指本來呢? 一般佛教徒或無心、或無暇深究一乘,而將信佛之心轉而信賴出家法師或弘法居士;然而受信眾所恭敬,並以佛教之名傳播佛法的法師居士,豈能不存任重道遠之心,精勤修習般若波羅蜜,並為善良的信眾直示般若波羅蜜呢?曾經感慨的說:「真正深徹難忍的是,不願志求正覺的人們,倍加錯認解脫道的最後次第,到底還是要出家?修禪得力之處到底在山林?其實事情的真相是:士農工商,生住異滅的當下,即是不生不滅,如如不動的涅槃——人們若能自覺體現到這一點,那麼何妨『就在那裡』、『就是這樣』地繼續原來的生活方式呢? 『佛教偏向山林』、『修禪傾向禁慾』,世人對佛、禪之誤解由來久且深矣!且讓我以居士之身投入『一切障礙』之中,來報答佛恩吧!」 總而言之,「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是名為假名,亦是中道義。」(中觀論)婚姻當體即不生不滅,不淨不垢的涅槃,是絕無問題的!除非情見深重,戲論未滅的凡夫才不允許。 從大悲的立場來看婚姻 其次,從大悲的立場來看婚姻,婚姻的場所即是菩薩利生的場所。佛法的最深處雖在涅槃,但體現涅槃的佛弟子,其人格最大的特徵,卻在大悲。「大」是體現諸法寂滅性——涅槃,故可稱為大;悲則是慈悲的簡稱。故「大悲」其實是指沒有人相、我相、眾生相、壽者相的慈悲心。 當一個人體現涅槃的時候,就不會再有主客分離的意識,也不會有人我的執著,所以看的時候只是看,沒有產生「我看到」之念;聽只是聽,沒有產生「我聽到」之念;充分活在渾然一體(亦無一體之錯覺)的境界裡;沒有絲毫人我對立的隔閡。所以他看到別人受苦時,只是發覺苦,而沒有產生這是「別人」在受苦的念頭,所以別人就是我,我就是別人,別人跟我是一樣的。由於自身都有離苦的本能(此乃法性使然),當察覺到「別人」在苦時,「我」便會產生悲心,捨不得「別人」苦,所以會傾盡能夠運用的福德和智慧,來給予別人快樂,拔除別人的痛苦。並且在進行這樣的工作時,內心依然安忍在如如不動的涅槃中,沒有計著分別心所生之種種名相,唯是一腔滿眾生願的悲心而已。這種沒有理想、企圖,更沒有主宰、支配慾望的悲心,將隨著佛弟子浸泡在涅槃的時日愈深愈久而愈深徹泯然,最後甚至到達「癡」的地步呢! 經論禪典之中,隨處散落這類的經句: 「為度眾生離得苦,寧願我身下地獄」 或許一般人大都忙於自身的功名利祿,對此少有感觸,但誰知有修行人聽聞此類經句時,平時即使遭逢剮骨之痛都不掉落的眼淚,竟然滂沱而下。 但願眾生離得苦,誰還去惦記佛學上的名相,誰還去計較究竟不究竟呢?有人的地方就有痛苦!有人的地方就需要溫暖!婚姻當然也是菩薩利生度世的場所! 從修行的立場來看婚姻 另外我們從修行的立場來看婚姻的意義。嚴格言之,修行是可以「唯論見性,不論禪定解脫」(六祖惠能語),也大可不去論述持戒、忍辱,乃至慈悲喜捨,一切布施之行,因為「百千法門同歸方寸,河沙妙德總在心源」。倘能於清淨本心——涅槃得一真知灼見的確認,並於一切時地中長養它、堅固它,從熟練到綿密,從綿密到生起無功用,則能具足一切功德善行。正如六祖所說:「吾此法門從一般若生八萬四千智慧」,至此再說迷說悟尚屬多餘,何況修行二字?不過由於直指人心的法門,失傳已久,人們習於「摘枝尋葉」,對於向上一著、千聖不傳之禪不免生疏,故而從漸修法門厚紮根基也有其必要。 修行分兩種,一是修行的形式(或儀式),一是修行的目的(或實質內容)。修行的形式泛指一切修行的外顯行為,包括打坐、念佛、拜懺、朝山、持咒、誦經……等等。修行的目的,則只是「修」正身、口、意種種錯誤,不圓滿的「行」為——易言之,修行的目的是為了「修」正「行」為,使自己原本略具的樂定安明愛更加地提昇。 「樂」是指快樂;「定」則是心力集中、精神統一;「安」是安詳、安心、滿足、自信、沒有自卑;「明」是對人物事理具客觀超然的觀察力,較少主見、成見和偏見;「愛」則是指對人對物自發性、普遍性的珍惜和愛護。如果一個人善於使自己的樂、定、安、明、愛逐日逐月的提昇,則是善於修行的人,無論他採行的修行形式是什麼。反之如果採取某種修行的形式,經過一年半載之後,仍不見心靈獲得上述五種,或四種、三種,甚或連一種功德也沒能生起的話,那麼即應趕緊另訪明師,或另修其他法門——這不一定是投教非人,或法門不好,但至少可以斷定的是:這位善知識、這個法門,目前暫時和自己的因緣不合。修行是否契機、是否得力,一般很少超過三、五個月仍發覺不出來。佛教勸人「以法為師」、「以自為光」是教人打破師徒彼此的佔有欲,尤其是學習菩薩的人,善財童子五十三參的精神更值得效法。 婚姻生活對修行的意義 上來首先說明修行的大方向,接著我們談婚姻生活對修行的意義。孔子曾說:「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及其至也,察乎天地。」我的理解是,修行的人,下手處可以從夫妻關係做起,經由此,他的睿智可以發展到了解宇宙真理的地步。坦率地說,人是很不容易了解的動物,也很複雜、很不好相處。來自不同因緣、不同成長背景的夫妻,雖說彼此存有真摯的愛意,但由於彼此都受到人類共同的根本不安和矛盾侵襲著,事實上埋藏在心靈深處的這些苦悶和困惑,當它生起時,是連自己都身不由己的。因此,夫妻兩人要如何年年月月地生活在一起,其實是一門深奧的學問! 曾說:「如果有人能在婚姻生活中,好好地跟自己的另一半相處,那麼這個人必然是覺悟的人。」不知是否有人會認為這是我過份淺化覺悟者,倘若有人如此想的話,那麼我想辯護的是:可能是你太小看婚姻生活的複雜性了。除非夫妻間只想維持一般家庭表面的平和,除非夫妻間不關心彼此的心靈感受和成長,不然夫妻間的相處——尊重不佔有、關懷不自私、隨緣不強求的相處,事實上是一項艱巨的工程!夫妻之間至少要有一位是成熟的人格者,不然是辦不到的——而這也正是我們以下將指出婚姻生活帶給修行有著什麼樣的正面意義之所在。 古德云:「不入煩惱大海,則不能獲得一切智寶。」這是說雖然困頓的環境,使人遭逢無邊苦惱,但對於有志修行的人,禁錮、險逆的環境,過程上雖然苦了一些,卻不會使人幼稚、膚淺,在意志上將鍛鍊得更強,在人生的經驗將更有多層次的品味和更圓熟的體驗。婚姻的生活雖然不免因為兩個人的長期相處而產生摩擦﹔不免因為有機會以近距離去接觸另一個人類,從而發現人性的矛盾和劣根﹔也不免因為家庭成員相繼加入生活圈而平添樂喜和憂愁,但真實的人生乃由此入門。 嘗聞:「不知痛苦的人,沒有資格話人生。」人類的快樂只存在表層的感官上,但痛苦卻深入骨髓。唯有在肉體和精神、親情和愛情、學問和財富、麵包和尊嚴、家庭和事業的交纏衝突中,才更能體會人間的苦樂和競逐的現實,對於做人的辛苦和做人的無奈,也才會有真實的體驗——而這都是修行人所應知應證的,尤其是發心學習菩薩的人,更應以此為成佛的道場。因為娑婆眾生絕大部分都是男女結成夫妻、組成家庭,並且在種種兩難之間掙扎著,這當中有辛酸、有甘甜,卻無一不是刻劃入骨的激情。修行人除非真正瞭解此中的衝突、痛苦與無奈,不然如何能做到原諒無知、悲憫罪惡的地步?又如何能避免說些不著邊際、無關痛癢的空言呢?當知除了少數天縱英才之外,一般沒有歷經世事的人,根本不知人間疾苦,也不知凡夫是多麼的純真、可愛,同時又多麼空虛地徘徊在萬花筒的世界中。 經由婚姻的生活,使人進入人間的天堂,也使人墜入人間的煉獄。對於修行人,特別是志求一切智的菩薩而言,是多麼可貴的法門哪! 現代人如何擁有幸福的婚姻 最後我們談現代人如何擁有幸福的婚姻。 有許多婚姻專家、顧問,建議婚前要找教育程度、身家背景,以及嗜好、興趣差不多的對象。但是在我來看,結婚對象即使符合了那些條件,也不見得會幸福。因為夫妻是兩個人格天天在一起,有健康的人格才會有健康的婚姻,才能面對婚姻漫長的旅途。然而,教育程度、家庭背景等條件,並不能保證有成熟的人格,而且興趣是可以培養的,例如戀愛的時候,男追女或女追男,對方喜歡文學,他也去讀唐詩宋詞;對方喜歡科學,他就趕快去研讀愛因斯坦的相對論;但談戀愛的時候,可以這樣,而婚姻生活卻沒辦法投機取巧,所以我覺得成熟的人格才是幸福婚姻的基石。人格成熟的人有幾個特徵: 第一、是獨處的能力。他可以適意地跟很多人在一起,卻也有獨處的能力,也就是單獨自處的時候,不會無聊,不會靠吃東西或打電話找朋友聊天來排遣寂寞。 第二、接納自己缺點的能力,沒有完美主義。有人講「生平無大志,但求六十分」,這個人就活得很快樂,因為人間哪有十全十美,大概不錯就好了。哪一個人沒有缺點?有缺點不可恥,只要慢慢的改,而且透過自己慢慢改進,也能體諒出人要改進很困難,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雖然有心要改變,仍要一段時間。 第三、體諒別人的能力。自己脾氣不好很想改,卻改了好幾年都不容易改過來,我們又怎能輕易就要求人家改變?應該體諒別人的缺點和苦衷。一個成熟的人能接納、體諒別人的困難與苦衷,這些都是成熟人格具有的特徵。 第四、則是真正愛一個人的能力。可是什麼是愛?今天許多人都把愛誤解了,有人說:「愛是給予,不是需索」,這句話講得非常好。如果你真正愛一個人,你只是給予,只希望他好而已。可是一般人的愛是「佔有」——因為我需要你,所以我愛你;如果我沒有你,我很痛苦,所以我要愛你、要好好抓住你。這種愛帶有支配與操縱,所以口頭上都說「我是為你好哪!」殊不知其實是你需要他。為什麼你需要他?因為我們經常需要被人家需要,如果被人家需要會感到很滿足,會自認:你看那麼多人需要我,那麼多人沒有我是不行的,我有能力使那麼多人需要我。乃至夫妻生活,也是時常從「需要被需要」的心理而引發不必要的慾望,總是希望我能製造快樂給你,讓你必須需要我,當你必須需要我的時候,我很快樂。我們在社會上常常可以看到這種情形,在宗教界亦然。其實這種心態,並不是成熟、真正的愛。 一個有能力愛你的人,會體諒你的心情,給予、幫助、鼓勵,而不是支配。此外,他還有另一個特性,即普遍地愛一切人事地物。 相對於這種普遍性的愛,則是佔有的愛——愛這個人愛得要命,可是卻只愛這個人;對身旁的人、事、地、物冷漠,無法生起關懷的感情。 這種愛是自私的,並不是成熟的愛,不是奉獻給予的愛。一個有能力愛一特定對象的人,必然平常的個性是能夠欣賞真、善、美,能夠對他人湧現沒有目的關懷的人。同時也因為他對人、地、事、物經常存有愛心,所以他才有能力,並且知道怎麼去愛一個特定的人。 現代人如果希望有一個幸福的婚姻,要選有自制力不會亂發脾氣,並且能夠體諒別人、肯定自己的人當對象才好。這裡的肯定是說,他的價值是自己給予肯定,不需要別人稱讚他之後,他才對自己肯定,即使別人不需要他,他仍然對自己充滿信心。找這樣的人做終身伴侶,會有比較幸福的婚姻。 夫妻之間希望擁有幸福的家庭生活,最起碼兩個人之中,要有一個人的人格比較成熟。因為只有一個人格成熟的太太,才有辦法帶動他的先生慢慢成熟;也只有一個人格成熟的先生才知道怎麼去愛護他的太太,慢慢提昇他太太的真、善、美。人生的真善美,不是與生俱來,需要透過學習才有辦法,我們要給對方時間,並以愛心、耐心慢慢引導他。而如果你已經擁有一個成熟的先生或成熟的太太,非常值得向你恭喜,因為你才真是有福氣的人。尤其夫妻倘能在紛亂不安的社會裡,彼此給予對方溫暖和安慰,閒暇之餘一起探索人性的光明與黑暗,共同品味各種不同的眾生相,併肩齊步朝向真善美的境界邁去,則更是菩提眷屬、神仙家庭! 我們都是法界的一部分 最後,在結束之前,我想重覆說明的是:其實我們都是法界——大日如來的一部分,只是我們自己沒有自覺,無端分別取捨,所以引生種種不安、焦慮、矛盾和自卑;有朝一日,忽爾發現自已從本以來都活在涅槃的世界裡,這時不經修行立得喜悅、輕安、自在、無礙解脫之樂。在涅槃的自覺中,一一法皆住於本不生,聖者是如、眾生是如、禪定是如、散亂是如、情慾是如、斷愛是如、婚姻是如、獨身亦是如,一一法皆真如!我希望大家多多誦讀大乘般若經典。 (1988年10月講於菩提園生活藝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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