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覆昭慧法師的兩封信


昭慧法師席前:

  捧讀來函,並憶及日昨在電話中的討論,深深感佩您對導師的關愛維護之情。同時,我們也另由教界前輩口中獲知,由於現代禪對導師的推崇,引起一部分排斥我們的人轉而怨懟導師,使導師困擾不已。我們為自己的無知使老人遭受無端的干擾,深感愧疚。

  但是對此,我們也不得不表達我們的想法。一個曾受《妙雲集》思想影響的佛教新興宗派,對於導師單純地表達孺慕之情、感恩之心,難道也錯嗎?若有人覺得我們的言論及作法有不恰當之處,大可直接光明磊落的針對我們即是,何必波及導師呢?那些由於敵視現代禪而怨懟導師的一小撮人,只能說他們的瞋心遮蔽了他們的宗教情操,而他們背後對老人的無禮,不能不說是出自狂悖之心,這是應該譴責的。

  有關您在信中提到的法義問題,作為該篇〈社論〉的執筆者,我有義務提出一些答辯。

  一、您指出我們在引用〈建設在家佛教的方針〉一文時,只是對導師的意見作「片面的呈現」。重讀此文,再檢視我們在社論中引用導師這篇文章,用以說明導師主張「使在家佛弟子在佛教中不再只是附庸者,而具有完整的主體性」,發現我們捻出的這個意旨是導師此文的核心主張應該是沒有錯的。因為導師在此文著力批評的就是在家信徒沒有主體性,而只是附庸者的現象,如說:「這是一個事實—過去的中國佛教,始終在出家的僧眾手中。……不但一般不信佛法的,誤會佛教為出家人的佛教,學佛等於出家。甚至有些護法長者,也每以為『護你們(僧眾)的法』,不知佛教是自己的佛教,護法是護持自己所信仰的佛法。」這一段文字再明顯不過了,它所談的就是「主體性」的問題。

  正是由於導師呼籲僧俗二眾,共同改變過去的不良現象,共同建立在家信徒的主體性,才會撰寫此文,為「建設在家佛教」提出種種「方針」。若果導師真的認為在家弟子主持宏揚佛法只是「末法時代」的不正常現象,那麼導師就不應該為這種不正常現象建立理論基礎,甚至為之規劃方針;他應該說:「中國佛教的前途,在於大力加強出家眾的德學,以恢復在家佛子的附庸性。」而不是像該文結尾那樣的呼籲:「中國佛教的前途,我們熱烈的寄望於在家佛教的發展。」因此我難以同意〈社論〉中的引述只是對導師意見的「片面呈現」。

  至於導師說:「如出家眾自身健全,深入佛法而適應眾生,那一定會與在家佛教攜手並進。而且在佛教中始終居於領導地位。」這是導師基於對佛教的深入瞭解而作出的推論,我們也認為應該會這樣。但這裡講的並不是「附庸性」與「主體性」的問題,而是在在家眾已建立起主體性之後,與出家僧團「攜手並進」時。出家僧團基於長久的傳統及其他種種殊勝的因緣,自然容易始終居於領導地位;導師依據他的歷史洞見,指出在家眾建立主體性,並不妨礙出家僧團原有的領導地位。這並不推翻「在家眾應擺脫附庸地位」的論旨,相反的正所以申論「在家眾應建立主體性」之有益無害。導師的用意在此,因此我認為社論的引述對導師意見的呈現應該還算完整。

  二、關於「學佛並非出家,學佛不必出家」,您也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但是我所說的「邪見」的意思似乎容易引人誤會。

  如果有人基於對佛法的信願而出家,有人認為出家的環境單純、出家人具備的榮譽感、出家所能獲得的助道因緣較多,都「有助於」煩惱的除滅、智慧的開啟,那麼這就不是我所說的「邪見」。我所指陳的是那種「只有出家才能學佛」的信念。〈社論〉的文意原本如此。

  出家是值得讚歎的,出家也確能有助於修道。但是接觸佛法十多年來,懷著「只有出家才能學佛」的信念的僧俗二眾,我遇到的也著實不少;有這樣信念的人出了家倒也就好,偏偏有許多長年學佛的居士,不肯出家或不能出家,卻自艾自怨的告訴你:「只有出家才能學佛」。所以〈社論〉中才會說:「一個以為『學佛等於出家,學佛必須出家』的居士,必定不能承擔他當下的因緣,在他當下的因緣中接受佛法光明的攝化指導,而只會一心把煩惱的解除、智慧開啟寄於另一種身份的取得。剋實的說,這是一種嚴重的邪見堅固的心態,即使表現出萬分的勤謹,也無法真正領受佛法的況味。因此袪除在家佛教徒的附庸心態,無疑是在家眾領受佛法之饒益的先決條件。」

  您在信中還談到「家是可厭的」「出家即自我私有的否定,營為捨離我執的生活。」但也誠如導師所說:「根源於自我愛而來的私有佔有,世間是永不能解決的。……如徹底的說:是世間,就是苦,苦是本質的。」亦即,家之所以可厭,是因為世間可厭。從這個意義來說,出家為僧,師徒相聚,也衍生了倫理的、經濟的、權力的及其他種種的世俗關係,難道不也是「世間」,不也是「可厭」嗎?出家或許有助於某些人的修道,但它也不能具有「本質上即是出世間」的意義。

  因此執以為「學佛等於出家,學佛必須出家」當然是邪見,而如您所說的想藉出家以求「煩惱的解決、智慧的開啟」,當然不算邪見,二者的分際十分清楚。

  三、關於導師在〈泛論中國佛教制度〉說:「『六和』僧制,並不通於在家(所以毘尼不許白衣閱讀),這是時代使然。……現在,在家眾應有團體組織,與僧眾混合為一嗎?別立在家眾的集團嗎?無論如何,對於如來所制的團體原則,也還有遵循的必要。」據我讀書的印象,導師確實反對僧俗混合組織的制度,但是導師也確實鼓勵在家眾組織教團。如〈建設在家佛教的方針〉就說:「在家眾的教團,即是優婆菩薩僧。這不是偉大的個人,而是在家眾的集體組合,有著同信、同見、同願、同行,有著民主自由的佛教集團。」〈契理契機之人間佛教〉也說:「我想,現代的佛弟子,出家或在家的(現在也已有組織),應重視律制的特質。」至於律制的特質,導師在〈研究佛法的立場與方法〉說:「據我的了解,佛教的戒律是一種集體的生活,修行也就在集體生活中去鍛鍊。」「它是道德的感化和法律的制裁,兩者統一起來。」

  本著上面的引述,再來解讀〈泛論中國佛教制度〉的那一段文字,可以說,導師認為「六和僧制並不通於在家,這是時代使然」。至於現代應該如何?導師反對「在家眾與僧眾混合為一」,卻贊同「別立在家眾的集團」,並且在家團體與出家團體,都應該共同遵循「如來所制的團體原則。」—即「道德的感化和法律的制裁;兩者統一起來」的集體的修行生活規範。

  導師的主張前後一貫,契理契機,針砭了中國佛教向來不重視律制精神的缺點。身為導師的仰慕者,知道導師的心願正在於「把這裡面真正精神原則拿出來,用現在的方法去實踐」,所以發心堂堂正正的在各自的因緣中加以實現,對於少數幾個不明事理者的無禮,實在不必放在心上。勇健強毅如法師者,當能同意。

  以上三點是對您以導師思想真義質疑上期〈社論〉的答覆,仁智之見,尚祈諒察。

  至於您在信中表達的對我們的體諒和規勸,謹在此向您表示感謝。尤其是〈社論〉中的一些字句,原本並無批評熱誠護持出家僧團的居士之意,若引起這樣的誤解,願意在此向他們致歉。佛法原是信智均等的宗教,尤其貴在啟發信者的理智,使之能過著合理的德行的生活。導師所提倡的不正是這樣的學風嗎?所以我相信,在導師學風影響下的師父們所領導的在家信眾,必定不會有我所說的:「有的人甚至連常識性的判斷力也自動繳了械,在宗教的領域中完全成為愚癡、無主見,只能隨著師父的音樂跳舞的『群眾』,美其名為學佛,其實哪裡知道佛法是什麼。」的情形。然則,您也身處台灣佛教的環境中,且更有機會深入教界各階層,您對佛教現狀的見聞自然更多,前述那種權威的師父和那樣弱智的信徒,應該不是少數吧!而這樣的怪現象,不正是您我所共同呼籲改革的嗎?

  最後,謝謝您長久以來對我們的愛護和針砭,您的友誼我們長銘在心。謹此

順祝 教安

三寶弟子 溫金柯敬上
一九九一年七月十日

(本文原發表於《現代禪月刊》第20期 1991年8月1日)


昭慧法師席前:

  捧讀來函,知道您前後二信均曾經導師過目,自然可以視為導師意見的表達,導師思想的真相,當然他是最有資格的說明者,作為讀者的我們又有什麼置喙的餘地?然則循讀再三,覺得您的來函中所陳述的導師的看法,自始至今都十分明確,沒有什麼可以爭論的地方,反而是我們的看法遭受到了扭曲與誤解,所以想在這裡進一步呈心所見。

  首先,在動機方面,我想我們在〈社論〉的論述中援引導師的話,並不是出於「找理論依據」的心態。誠如您所說,任何一個宗教團體的發展,都要植基於「自己奮鬥的成果」,而不能依附於他人。現代禪菩薩僧團以大乘佛教新宗派的面貌呈現在世人面前,有著自己一貫明確的內涵,溯其根本,無非是李元松老師對佛法的體認,李老師曾有一首詩偈,前二句說:「十年苦苦尋思自在,如今隨緣販賣風采。」正是反映了這個狀況。

  當然由於李老師早期修學時,曾深受《妙雲集》的啟發,因此現代禪對導師的思想有著某種程度的反映,乃是自然的事。然則,我想現代禪從來就不會以《妙雲集》的傳人自居,否則李老師當年就不必捨《妙雲集》,日夜打坐,另謀出路了;而我們也不必在《妙雲集》之外,另外提倡現代禪了。

  李元松老師之所以傾向於提倡在家佛教,自有其因緣及苦心,這也與他背負生命的苦悶,長久尋求徹底安心之道息息相關。對此,在李老師的幾部已出版的著作中都曾論及,因此可以說,現代禪菩薩僧團的成立並不以《妙雲集》為唯一的「理論依據」,然則這並不妨礙我們對導師意見的尊重。

  所以,我們在〈社論〉中引用導師及歐陽大師的話,並非出自「尋找理論依據」的用意,而是一般寫文章的人都很自然會有的同聲相應、同氣相求的援引。這本是文化學術界的正常現象;若絕對不許此類援引,又哪裡會有「學術交流」「學術公器」之說呢?〈社論〉的文氣如此,應能察知。我們當然自知在某些問題上,與導師及歐陽大師有不同的意見,然則異中求同,聲氣相通,寧非人之常情?

  您在信中提到,導師是站在出家佛教之立場來看待問題;記得我也曾在電話中向您說過:「我們覺得導師對在家佛教的支持是打了折扣的。」您說,導師是有風骨的僧人,有著僧人的尊嚴。我也深有同感。所以並不能說我們對導師的立場與見解沒有初步的認識。更何況在事實上,導師對於在家佛教的支持程度是有過變化的;導師現在怎麼看待居士佛教,並不能掩蓋導師過去確實曾經有過的主張。關於這個問題的背景,《現代禪月刊》第20期的拙作(印順法師對大乘起源的思考)一文已經詳細考察過了,這裡無須再贅述。

  其次,可以看出,您與導師對〈社論〉中的「附庸性」一詞,相當的不以為然,並因此認為我曲解了導師對居士佛教的意見。然則,導師對於居士佛教的看法,如您信中所言,是:「希望居士能同樣在佛法中得到喜悅與分擔弘揚責任。」「導師當然鼓勵在家眾組織教團。」那麼我實在看不出您對導師之意見的詮釋,與我在〈社論〉及上一次覆信中的理解,究竟有何不同?或許「附庸性」一詞是略顯刺眼,但是在我的用法中,它的意思就是指導師在〈建設在家佛教的方針〉中提到的,過去居士所持有的那種「護你們(僧眾)的法」的心態。只有袪除這種心態,才可能做到符合導師上述的「希望」和「鼓勵」。那麼我說:「導師的意思簡單的說,就是希望改變過去的謬見,使在家佛弟子在佛教中不再只是附庸者,而具有完整的主體性。」究竟如何誤解了導師的話?我實在困惑。

  當然,導師既然已經明確指出我的講法是一種「誤解」,所以我也不應堅持自己的理解一定沒有錯。但是我現在的看法是:由於「附庸性」這個詞,引起了一些不必要的聯想和引申,超過了〈社論〉原來用法的範疇,一切爭論的根源實在於此。否則我實在看不出您對導師對在家佛教的看法之詮釋,與我的理解有什麼不同?這樣的解釋不知您是否能夠接受?否則的話,就是我太過愚魯,無論如何總是一再「誤解」導師那麼明白暢曉的意思。

  您在信末提到:不知是否會因此二封信而傷害彼此的友誼。孔子說:「朋友先施之。」您於此而先致意,正所以見您對朋友的愛護顧惜,怎能不心存感激。「君子和而不同」,光明磊落的切磋琢磨、商榷意見,正是朋友之道,我們向來也至表歡迎。此外,誠如您所說的:「未來我們也得向歷史負責」。所以作為朋友的,當然必須尊重彼此對於自己所知所信的堅持,而不應強人與己同,這樣才是朋友相處之道。同樣的道理,即使《妙雲集》和現代禪的意見有所不同,但若能尊重彼此都是忠於自己所知所信的佛教徒,這就是更可貴的情誼了。

  我們非常樂於在朋友的指正中發現自己的錯誤,並加以改正,但若我們仍然堅持己見,也請相信我們和您一樣,都有「向歷史負責」的自愛自重,不會為了任何目的而故意曲解導師的思想。李元松老師也時常勉勵現代禪同修:「成功失敗都無妨,但過程一定要謹守修行人的本份。」我們將一如既往,行所應行,言所應言。

  至於您提到,有人以為我們「利用導師」,真是不知從何說起。試想,這樣依草附木的作略,將使我們有何顏面以「佛教新宗派」的姿態出現呢?如果現代禪的弟子對李老師的證德、斷德與方便智沒有根本的認同與契應,卻亟思別有附麗,那麼又何必在佛教界的風風雨雨中,堅定的跟隨李老師繼續提倡菩薩僧團的理想?若能對此處境和這番心情稍有了解,就知道那些擔心我們會「利用導師」的人,未免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並且也太小看現代禪了。

  至於您在信中提到,由於許多人引用導師的話,以申論自己的意見,使導師自言:「罪孽深重」「害了中國佛教」。這句話,上次與您一起去拜訪導師時,也曾聽導師說出。然則那一次看導師說這話時的神情,我覺得與其說是自責,不如說是幽默。彷彿是一個站在高山之頂的人,冷眼看山下的各種擾嚷,覺得稱讚他的、想利用他的……都不了解他,而禁不住會心一笑。導師是有智慧的人,他對中國佛教的貢獻是劃時代的,世間智者及學術界早有定評,導師怎會對自己的貢獻作出相反的論斷呢?所以我相信導師的那句話,與其說是自責,不如說是一個智者,對擾擾眾生在悲愍之餘的幽默或感歎,覺得不被眾人了解的孤獨而已。然則對於智者的孤獨,我們又能夠分擔什麼呢?謹此佈覆,順祝
時祺

溫金柯敬上
一九九一年八月九日

(本文原發表於《現代禪月刊》第21期 1991年9月1日)


義學與修證並重,方能為中國佛教注
入活水源頭,延續漢傳佛教之慧命。

[回《繼承與批判印順法師人間佛教思想》]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