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行所應行受所應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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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放逸是解脫者的生活——他只是不斷地行所應行,受所應受,斷所應斷,修所應修。


  2. 紅塵情事揮不盡,我們只能做該做的、領受該領受的,至於無事,有生之日應該沒有。


  3. 我們只是行所應行,受所應受,我們知道自己為什麼這麼做,但別人也有別人的理由,故我們讚歎一切。


  4. 行所應行,受所應受——我對他好,是我的責任;他對別人好,對我不好,是他的事。


  5. 禪定個性不只表現在安詳的個性,更表現在毅然提起、毅然放下的扭轉力。


  6. 修行是真是假不難分辨,就看他應捨能不能捨?應受能不能受?如此而已。


  7. 不是提起就是放下;不是滿足就是放棄;不是改變環境,就是改變自己去適應環境。


  8. 該放棄而不放棄是執著;
    該提起而不提起是逃避。
    真正的修行人是不執著也不逃避。


  9. 人類痛苦的來源有很多,有大自然的、有社會性的,也有別人加諸在自己身上的,但這些都可以克服,它們並不一定帶給人們憂悲苦惱,因為折磨是外鑠的,而煩躁苦悶卻由自心生起。對一個心智成熟、意志堅定的人而言,世上沒有什麼人,也沒有什麼環境,能傷害得了他的心!


  10. 你不喜歡,但只有忍耐,這就是現實的人生。


  11. 由男孩進入男人的轉捩點是氣魄——咬緊牙根、堅忍不拔。


  12. 世間就是這樣,該怎麼樣就怎麼樣。


  13. 有事不要怕事,沒事不要找事。


  14. 武士只為了忠君報國,尚且有賭命的氣魄和決心一死的勇氣,修行人怎麼可以怕怕的?


  15. 古往今來的英雄豪傑、聖哲賢士的「不怕死」,其精準的語意應是——面對應死之境而無畏,身臨必死之地而不懼,並非好死、樂死、喜歡死。一個大修行者的風格作略只是「行所應行、受所應受」罷了。所以不是怕不怕死的問題,而是應不應該死,可不可死,以及面臨死亡之境是否坦蕩無畏怖的問題。


  16. 生病也不讓人家知道自己生病,窮苦也不讓人家知道自己窮苦——這樣的人是有道骨的修行人。


  17. 道骨就是骨氣,它的內容是:確定是應該放棄的利益,則應馬上放棄;確定是應該承擔的責任或痛苦,不管是不是麻煩、會不會吃虧,都應該領受下來。


  18. 忍辱的定義是指內心的和諧與平衡。至於事情應該積極進取、據理力爭,或是妥協讓步、放棄不要了,那純粹是事務性的問題,該怎麼辦,就怎麼做,跟忍辱的修養無關。


  19. 無論對我們有沒有好處,只要覺得這是明顯應為的事,就放手去做,不必在乎未來的結果如何。


  20. 沒有苦行,修禪是不會成功的。不過苦行應指善盡職責、果敢受苦、堪任難事、絕不逃避。


  21. 不安的時候才須要修行,才須要找老師,可是如果心已經安了,方向已經知道了,就應該去做社會上該做的事。


  22. 明日一別後,以後也許有機會見面,也許再也沒有機會見面了,但這就是人生,而且我很歡喜的接受,因為該聚會的時候就聚會,該離別的時候就離別。


  23. 在我的周圍有許多同修,他們世俗的時運並不好,無論是健康情形、經濟狀況,乃至他們所關心的家人…… 一一都讓我憂心關心;不過我又能如何呢,他們又能怎麼辦呢?除了勇敢面對因緣果報,盡心做該做的,領受該領受的,此外也只有一心信佛、念佛、皈依佛了。由於我自己是這樣,所以也只能奉勸和我有緣的人如此這般。


  24. 獻身佛道的人,固然應該戰戰兢兢地潔身自愛,但是有道是「誰人背後無人說,那個人前不說人」,從事弘法、教育工作,是必須要有接受批評、打擊和中傷的心理準備,如此才能夠毀譽不動地繼續原有的路程。


  25. 密勒日巴曾說「即使度生之宏願,亦應捨棄不執著」,尊者的訓誡是,眾生——無論自他、冤親都為五蘊幻身,如夢境中陰一般,修行人重要的是行所應行,受所應受,而不在保證所關心照顧的眾生一定非得幸福不可,因為眾生能否幸福,乃繫於往昔是否有累積福德智慧因緣,連具神通力的菩薩都沒辦法使業力的原則改變,何況修道中的學人?修行人重要的是行所應行、受所應受而已。


  26. 經過兩千多年,多少聖賢廣度眾生的結果,就是今天這種亂哄哄的世界。我們豈敢奢望在有生之年,看到淨土的理想實現在這個人間。然而取法乎上可得其中,我們的努力雖然如一毫置於太虛,但到底可延續慧命,使其不致過早衰亡。其次浸習在空性的當體,並沒有意識到自己在行菩薩道,也沒有弘法度生的心理負擔,只是行所應行、隨緣度日罷了。


  27. 老實念佛的人,他這樣想:念佛是我的責任,至於往生則是阿彌陀佛的事。菩薩的心情是:弘法度生是我應行的,至於眾生受不受教、佛教能不能復興,那是法界的責任。


義學與修證並重,方能為中國佛教注
入活水源頭,延續漢傳佛教之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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