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以法為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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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三人同行必有我師」,修行人是以法為師、以一切有助於自他成長的人事地物為師的。 


  2. 「以法為師」一直是佛教根本精神之一。佛教徒在議論法義時,向來是沒有尊卑貴賤、偶像和權威的。任何義理在未達至「了無疑惑」之前,誰都保有存疑質疑的權利。


  3. 佛教的根本精神之一是「以法為師」;凡以法為師的人,註定會反對不如理的傳統和不如理的教條、權威,他臣服皈依的唯是事實真相。


  4. 以法為師的精神,是所有知識階層佛教徒共同奉為圭臬的,也是大家均能滔滔不絕的演述法義的原因。


  5. 孟子說︰「說大人則藐之,勿視其巍巍然。」我們也要有這樣的氣概,我們尊重我們的老師,但我們更尊重真理,我們是以法為師的。這樣的人,他就沒有固定的老師了,老子說︰「萬物是聖人的老師」,萬物當然也是我們的老師。溪聲山色、鳥語花香、雞飛狗跳,都在向我們說道理。小孩子的哭聲、雛妓的被蹂躪、高山的雄壯安住不動、小草的無所求……,這些應該都會引起我們的感動才是啊!


  6. 「以法為師」就是︰你說得有道理,能破我的疑惑,現在的這一句話就是我的老師;如果說得沒道理,現在的這一句話就不是我的老師,不管你是上師、禪師還是法師,不管你是大人、小孩還是沒有讀過書的人。我們不去追究那個人是誰,我們只注意這些話有沒有道理,只要是有道理的,我們就尊重它,不管這一句話是誰說的。


  7. 「以法為師」的精神,表現在「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的執著上。只要有理,雖是三歲小兒之言,自當尊重奉行之;倘若無理,即使是大師之言,亦尊重而不苟同——這使他在探討真理的時候,沒有尊卑貴賤的分別心,對於任何自己尚未真確明白的道理,膽敢存疑,持著保留的態度,而不願急下結論地盲從。對於修禪的人,這點是很重要的。


  8. 因地能夠以自為光、以法為師,果地才能現證到不與千聖同步,不與萬法為侶,廓然無聖自成聖的境地。那種「天上天下,唯我獨尊!」肯定自己也肯定一切的氣概你便能當下具足:你將成為生活的藝術家,具有純粹自由創造的人格;你也將會經常活在眼前一瞬,經常活在一心的世界。


  9. 真實參禪的人都有一副「以法為師」的精神,例如八十歲的趙州禪師說:「遇到七歲孩童能勝我者,就向他學習;遇到百歲老翁不如我者,即施予教化。」


  10. 修行人是「以法為師」的 ,而且也沒有閒功夫理會聖凡是非,他關注的只是自己思想、行為的盲點,並努力改進它、超越它。


  11. 以法為師的精神,表現於外的必然是民主、平權的個性。何謂民主、平權的個性?即是:尊重每一個人的獨立性,不強迫他人與己同;不突顯自己與眾不同、優人一等;重視制度的建立和團體的運作;不願成為他人依賴仰讚的對象,不好為人師;喜歡與任何人立於平等的地位,作對等的交談與往來。一位禪師、上師、法師,無論他的名氣多大,其人證悟的品質和入定的深度,多少可從這點去檢視他、衡量他。


  12. 佛陀所說的經典也是一樣,有時推崇《彌陀經》,有時讚美《般若經》,有時高推密教,有時又說禪宗最好。表面上似乎是矛盾衝突的,但其實門門都是解脫門。如果你能根據一部經,或根據一個體系的論典,去求得貫通,進而依教奉行的話,則可收「藉教悟宗」的效果。否則讀得愈多,表面上似乎很有學問,其實離佛法愈遠!這是相當可惜的事。


  13. 「以戒為師」的法門固然可令人達到苦滅之境,但不應視之為「學佛唯一有效的途徑」。所謂「八萬四千法門,門門都是解脫門」祇要行者所修的法門當中含有苦、空、無常、無我的要素,祇要行者對色、受、想、行、識一切存在的事物,存有厭、離、背、捨之心,則是解脫有效的途徑和圓成佛道的法門。準此而言,以法為師的格局比都以戒為師的說法大多了。


  14. 佛教本來是以法為師的,我們是三寶弟子,我們共同的老師是佛陀。比較了解佛教精神的人,當他皈依時,他不是皈依這個人,而是皈依佛陀、皈依僧團、皈依世間一切菩薩摩訶薩、一切四向四果聖者,以及一切真、善、美。又當他護持道場,不是看某人的面子,是基於熱愛佛教、宣揚真理的熱情。如果佛教徒都能夠這樣,佛教必然會興盛,在上位的人也不會被眾人的掌聲和仰慕的眼光所陶醉,這經常是使一個修行人腐化的原因。
    如果做為一個佛教徒,老是要獨尊「大師」,佛教就會變成一種山頭主義,使得大家都想成為人上人,接受尊敬、頂禮,這樣佛教不就成為一個名利場合了嗎?學問、道德越好的人,越要為更多的人服務;佛教的修行體驗者,更要服侍眾生、侍奉人類,這樣佛教裡的山頭主義就會比較少,整個氣氛也會有很大的轉變。如果大家都以服侍眾生、照顧人們的修行人為學習對象,這樣慢慢會形成一種僧團、一種制度,讓制度來引導眾生,而不是以大師來教導眾生。當制度能引導我們時,制度就是法。我們皈依法,投靠在制度下,自己則以自為光,我想這樣的佛教才是現代社會所需要的。


  15. 基本上,宗教是沒有界限之隔的,佛教說「以法為師」、一貫道講「認理歸真」,就這個最高原則而言是沒有衝突的。「人」是否做到這一點,才是最重要的。


  16. 以法為師的另一個具體內容,是叫我們不要拘泥在名相上,也不要受權威的鉗制。什麼是法呢?到底是阿含?或是中觀?還是唯識、天台、禪呢?是基督教?天主教?一貫道?還是佛教呢?我還是常說的那句話︰「不是他們是或不是的問題,要你『是』才有用!」


  17. 人透過對三法印的思考、觀察、實踐,相應解脫,可以到達涅槃。所以,雖然三法印苦、無常、無我,並不等於涅槃的本身,但它確實是通往涅槃的不二門,因此,它可以稱為「法印」。


  18. 三藏經典一切法門,門門都是解脫門;看得懂的人,每一條都是寬坦大道,看不懂的人,每一條都是銅牆鐵壁。


  19. 佛陀住不住世,對一個修行人而言不是最重要的。依教奉行就如承受佛陀親自教誨,而缺信、無道心即使佛陀還在人間,也無法解脫。


  20. 我認為經典還在人間的時候,任何有道心的人,只要他願意鍥而不捨地依教奉行,都有自覺的可能性。


  21. 釋迦牟尼佛一生的說教,仍只似微弱的呼喚,但他宛若開天闢地般,為世人所揭櫫的通往涅槃解脫的方法——三法印、四聖諦、八正道、六度波羅蜜,兩千五百年來,卻成為娑婆世界的明燈,任何嚮往涅槃解脫的人,只要願意奉行三法印、四聖諦等教法,便能夠和釋迦牟尼佛一樣,悟得正法,成就菩提;而此乃千真萬確的事實,古今無數的聖者正可為此作證!


義學與修證並重,方能為中國佛教注
入活水源頭,延續漢傳佛教之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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