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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以快樂為根本——也就是在原本的職事業之中、在履行責任義務之中、在愛護子女眷屬之中、以及在一切活動之中,培養喜悅輕安、寧靜安詳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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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在快樂中修行,才不會退失道心,進兩步退一步才是善巧的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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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方向走對的學佛人,必然是神清氣爽,愈來愈快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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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可令自心產生樂、定、安、明、愛(快樂的、穩重穩定的、安詳無礙的、客觀理性的、體諒同情的)之效應,可以導致人類社會安詳、和諧、幸福、進步之結果那就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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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化身口意、瓦解無明,就是樂定安明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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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是邁向「樂、定、安、明、愛」的一連串成長過程,這個過程只要大方向、大原則確定之後,有時「退三步、進一步」「進二步、退一步」都是正常也被允許的,不需過於自責,否則也是「法執」的表現。我曾經用十分強烈的字詞說明過:有時修一個「善業」會增長九個「魔業」;反之,有時隨順地修習一個「魔業」,會增長九個「善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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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的目的是為了「修」正「行」為,使自己原本略具的樂定安明愛更加地提昇。「樂」是指快樂;「定」則是心力集中、精神統一;「安」是安詳、安心、滿足、自信、沒有自卑;「明」是對人物事理具客觀超然的觀察力,較少主見、成見和偏見;「愛」則是指對人對物自發性、普遍性的珍惜和愛護。
如果一個人善於使自己的樂、定、安、明、愛逐日逐月的提昇,則是善於修行的人,無論他採行的修行形式是什麼。反之如果採取某種修行的形式,經過一年半載之後,仍不見心靈獲得上述五種,或四種、三種,甚或連一種功德也沒能生起的話,那麼即應趕緊另訪明師,或另修其他法門。因為學佛無非是要使人促進樂、定、安、明、愛的深度、純度和堅固度,如果你做的卻跟這些目標違背,那怎麼會是真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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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什麼法門,只要你修了以後,感覺自己愈來愈快樂,性格愈來愈穩重,心念愈來愈集中,以及愈來愈安詳自在,沒有自卑不安;愈來愈理性、客觀;愈來愈有愛心、同情心……。如果是這樣,則無論修的是什麼法門,對你而言都是正確、有效的真理;反過來說,如果你修的法門,跟成熟人格、增長心智的樂定安明愛並不相應,則這個法門或許對別人而言它是真理,但至少對目前的你,它是無效的,你應該捨棄它,另外嘗試其他的修行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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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別人怎麼說,您最好傾聽自己內心的聲音,只要整體言之,覺得每月、每星期(或是每天)都愈來愈快「樂」、個性愈穩「定」、心情愈「安」詳、分析事理愈客觀「明」理、愈來愈慈悲、對人對事愈來愈有同情心、「愛」心,那麼就表示您正在成長,趨近佛菩薩了。任何「大師」之言、任何「真理」的啟示,祇有當它真正會引發自己的樂、定、安、明、愛,才可以採行。如若不然,參考、尊重就好了,可另覓適合自己的真理與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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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對人生沒有深思的人,誤以為他的痛苦是因為缺少功名所致,但等他得到之後,他才發現功名雖然帶來快樂,不過還是沒有消除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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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沒有進入打坐的世界,所以致力追求以物質為主的世界,一旦逐漸體認「真正的快樂乃在人類的心中」之後,先前對物慾世界的狂放追逐自然會消滅——但這不叫「消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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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心的平靜是真正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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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官之樂、慾望之樂,這種快樂乃是因緣所生法——出自根境接觸時,真如不守本份忽爾一念妄動,從而處在強大轉動迅速的業習中自以為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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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只是人生百千萬種活動之一,微不足道;重要的是現觀緣起、心契空性,達到悟道解脫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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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家要從事藝術創作,他才會感到快樂;如果不從事藝術工作,他的快樂依然無減的話,則近乎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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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學哲學、藝術、音樂、物理……他們共同追求的一定有「離苦得樂」的本能與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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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快樂、聰明、有品之人,我最喜歡一輩子與之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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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的最高境界是什麼?不如說人類是在追求什麼?據我所了解,人類一直在追求樂、定、安、明、愛——快樂的、穩定的、安詳的、客觀的跟愛心的;換句話說,修養最高的境界就是這五樣已經發展到最極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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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是樂、定、安、明、愛已臻極致的人格者,凡是逐步邁向真善美之境的人,他們都是兄弟姊妹,廣義而言,也一同是佛弟子。